因原作者删帖,我重发了本帖。
https://wenshu.court.gov.cn/website/wenshu/181107ANFZ0BXSK4/index.html?docId=f28b9b8670e84629ab32ae05002211be
文书全文.pdf(1.06 MB)
对于吃瓜群众来说,1421部手机的司法拍卖可以期待一下了 不过通常是打包出售,一般人也不好买
@没有,你了解相关情况吗?这是不是那个做mrp模拟器的天使之翼?
看起来真的是天使之翼了,我有他QQ,用他QQ邮箱406404303@qq.com在支付宝尝试给他转账,确实是叫祝*宾。
406404303@qq.com
@-,主要还是酷我音乐,涉案金额三百万。
@希望自己长胖胖,又开始钓鱼了?
@希望自己长胖胖,我不希望本帖争论上述行为是否构成犯罪,既然法院两审均判决有罪,那就构成犯罪。该行为显然是不恰当的,他接的又不是应用商店刷量刷排名,他接的是app推广,如果没有推给真实用户,对酷我来说当然没有任何好处。如果一件事情别人没有得到任何好处,还让别人白白付出了大量金钱,那于情于理都属于诈骗。
备注:6楼被删的发言已恢复,因为内容根据上下文都能猜到,我觉得没必要隐藏了。
@希望自己长胖胖,我相信那是你的真实感觉,虽然和我的真实感觉非常不同。
@希望自己长胖胖,不好意思,总觉得你的很多发言是在钓鱼
@希望自己长胖胖,我了解那心情,骗了大厂感觉暗爽,劫富济贫的朴素想法。但这种行为确实是诈骗,法院不会因为受害者是大厂就判决无罪。
@希望自己长胖胖,故意发布争议观点,主动招惹嘴炮,并以互喷或者看人互喷为乐。通常来说,要构成钓鱼,发表的观点往往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想法,只是为了吸引嘴炮而扔出的鱼饵。如果确实是真实想法,那通常不能称为钓鱼。
对于吃瓜群众来说,1421部手机的司法拍卖可以期待一下了

不过通常是打包出售,一般人也不好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