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代传奇进去了:mrp模拟器开发者“天使之翼”因刷量套取app推广费被判八年
@大尨,2021年11月二审裁定。
可惜,国产内嵌系统没起来。。。 虎友高配版(绿色)
@老虎会游泳,mrp是冒泡社区那个游戏吗 小米8(白)
卧槽,当时在E界就挺崇拜天使之翼大佬的。那时候好像在杭州斯凯来着。可惜可惜。 小米MIX2s(白)
震惊,我跟老虎居然有15个共同好友,到底是哪些人呢 https://cway.top
技术无罪 黑屋屋👾
@Sunset,这和“技术无罪”没关系吧,他不是提供刷量工具,他是在亲自刷量,套到了大量的推广费。
@艾木友尔尔巴,对。mrp除了游戏还有很多应用软件可以用,包括手机QQ、UC浏览器、QQ浏览器、掌阅书城等。还有个人开发者开发的应用,比如记事本、C语言解释器、多线程下载器(XDownload)。
@大尨,只有提供工具才有可能涉及“技术无罪”抗辩,但是不代表这种抗辩就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。如果这种工具的唯一用途就是用于灰产,那么法院很可能不会采纳该抗辩,而检方可以指控其为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,或者“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”。
@-,付费在微博刷点击量和这个情况完全不同,因为别人就是想刷点击量,也刷到了点击量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效果与对方想要的相符,没有受害者,所以也不构成诈骗。只是微博可以指控刷点击量构成不正当竞争,或者侵入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。
而这个判决书所载的情况是,别人想推广app,想推广到实际用户的手机上,然后按用户量给钱,但是他却只推广到了“手机墙”里,并没有实际用户,效果并不是对方想要的,对方还给了很多钱。这就构成诈骗了。
@-,再举个例子,如果这个事件换成应用商店刷排名,别人就是想刷排名,然后他用手机墙大量从应用商店安装app,也确实刷到了排名,然后别人给了很多钱,这就完全不构成诈骗,因为实际达到的效果就是对方想要的。
那么这个灰产有什么法律风险呢?应用商店的运营者可以报警称排名被扰乱,从而导致针对“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”的调查。这就不是诈骗罪了,因为没有人被骗。此外如果应用商店运营者想要走民事救济,那也可以直接起诉对方不正当竞争,要求对方赔偿因排名混乱导致的损失。
@net909,@-,嗯,确实,也可以这样理解。不过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帐号的运营主体,并不是刷量的人。当然如果事情闹大,被当做共犯也不是不可能,但是主犯肯定是帐号的运营者,也就是找人刷量的人。
@-,所以微博估计不会闲的没事起诉那些刷赞刷转发的
但是如果微博app自己做付费推广,按人头给钱,那你刷量它估计就不会坐视不管了,毕竟它不仅没有收到人头还得给钱。
@大尨,2021年11月二审裁定。